〔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巡佐段春華及警員黃柏憲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啟明路與彌陀路口遇1名男子渾身酒氣騎乘重機車,經警方依法對男子施以呼氣測試,酒測值達0.18MG/L,警方依規定對其告發違規並移置保管機車。
長竹派出所巡佐段春華及警員黃柏憲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啟明路與彌陀路口,發現1名男子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警方遂將交通違規男子攔下,並要對其盤查時黃員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濃酒味,經警方進一步查證後,發現該男子5年內曾有多次酒駕紀錄,且機車駕照已遭逕行註銷。
男子起初堅稱自己沒喝酒,但警方告知其身上酒味濃厚,並要求酒測實施呼氣測試時,才坦承有喝一杯高粱酒,並苦苦哀求警方放他一馬,但警方仍依法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經測試結果,男子酒測值達0.18MG/L,達製單告發標準,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雖然男子的酒測值未達公共危險罪的標準,警方仍勸導男子不要再酒後駕車,以確保交通安全,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警察亦強力取締酒後駕車行為,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