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113年1月25日起全面推動使用「電子巡簽系統」,巡邏員警只要以行動載具(M-Police)感應方式,即可立即完成巡簽,改善以往紙本簽章表需逐員手寫、遇雨易潮濕破損、使用大量紙張、每日人工換表及避免歹徒窺探之缺點,員警在巡簽時依然能注意周圍安全,使勤務執行更安全又有效率;同時可於系統後台稽核管理、運用大數據分析,可優化警力運用,有效提升整體勤務效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內政部警政署112年建置電子巡簽系統之試辦機關,原由第五分局先行試辦,自113年1月25日起擴大至其他分局、(大)隊推動使用,巡邏紙本簽章走入歷史,全面改成電子晶片感應巡簽,效率倍增。
多數警察同仁表示,過往紙本簽章不僅費時且需擔心遇到沒帶筆或斷墨情形,碰到下雨還擔心糊掉,確實麻煩;現在只要以行動載具感應「嗶」一聲即可完成巡邏簽到,大幅縮短巡簽時間,也可多留意周遭,警察同仁對於新措施接受度非常高。
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表示,臺中市目前有6,671處巡邏箱,均已更換為電子巡邏箱,實施電子巡簽好處多多,除可整合巡邏即時資訊、縮短巡簽時間、節省紙張消耗及防止窺探巡邏密度等優點,後台系統可查詢分析巡邏勤務執行狀況,運用大數據分析,科技化管理模式,優化警力運用,增進警察執勤效能,提供市民更安全、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