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警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於114年6月17日下午接獲台新銀行臺中分行通報,一名 58歲林姓婦人 持匯款申請書欲將 18萬元 轉至另一帳戶。行員發現其帳戶短時間內出現多筆陌生大額匯款,疑似遭詐團利用,立即通知警方。
警方到場後查證,發現林女早已淪為詐騙集團的「洗錢車手」。
林女今年5月透過「抖音」結識一名自稱「室內設計師」、暱稱「自由的風」的男子,雙方迅速展開網戀。該男子以「製作流水帳」為由,誘騙林女提供銀行帳戶,更進一步在 6月14日至16日間,要求她將台新、合庫、永豐、中信等 4家銀行提款卡與密碼 全數寄送至新北市三重區。
更離譜的是,詐團還透過LINE即時傳送「對話範本」,教她如何在匯款時矇騙行員。
調查發現,僅在6月17日當天,林女名下帳戶就收受 6筆共18萬3,000元 匯款,來源皆為不明人士;其餘帳戶也有 10萬元、8萬元、7萬元 等大額金流流入,部分款項隨即被他人提領。
林女雖辯稱「因愛情深信對方」才交付帳戶,但事實上早已成為詐騙集團的金流工具。警方當場查扣其手機及通訊紀錄,全案依《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檢方於114年8月4日偵查終結,已對林女提起公訴。
第一分局表示,詐騙集團慣用「假交友、真詐財」的手法,利用情感話術套取帳戶或提款卡,再藉此轉移贓款。警方提醒,若有人以「幫忙過帳」「借用帳戶」等理由要求提供金融帳戶資料,已涉及違法風險,恐成為詐團共犯並需負刑責。
警方再次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因一時感情迷惑,讓自己成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