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吳玉芬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劉美伶及黃正成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於行經義教西路某超商時,發現停有1輛鑰匙未拔取的重機車,且駕駛人未在場,警方基於維護民眾財產安全,主動協助暫代保管該車鑰匙,並積極尋找車主協助發還。
警方於巡邏期間,在超商前定點守望時,眼尖發現停在旁邊之重機車,其鑰匙還插在鑰匙孔上,警方在現場等待許久,但車主仍未出現,警方為保護民眾財產,預防該車遭竊,遂上前將該車鑰匙拔取,暫時協助保管,並請派出所值班同仁協助查詢聯繫方式,聯繫車主前來取回鑰匙。
隔不久後,1名女子從超商走出來見狀主動上前,向警方表示鑰匙為其所有,因一時疏忽未將鑰匙取下,警方向該女子確認身分後,便將機車鑰匙歸還車主,女子對於警方積極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之舉動,深深表達感謝之意及讚許,並表示以後離開車輛時會再三確認鑰匙是否有拔取,避免發生相同情況;另警方也不忘提醒女子,若遠離自己的車輛時,應將鑰匙拔起並上鎖,避免遭不肖份子竊取。
公園派出所所長韋昱廷呼籲表示,保護財物安全無捷徑可走,唯有提高防竊意識,才能有效減少財物損失,機車族應養成「停車即拔鑰、拔鑰再離車」的習慣,勿貪圖一時便利未拔車鑰匙,導致車輛失竊,只有秉持「鑰匙帶著走、竊賊偷不走」觀念,才是防竊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