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李芸蓁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警員翁國展、郭建榮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一名男子情緒焦急報案稱,自己心愛的雨傘放置在博愛路段大型商場大門口前處,竟不翼而飛,請警方協助尋找;翁、郭等2員獲報前往處理,並細心協助男子尋回雨傘。
24歲周姓男子向警方表示,因當時下起豪雨撐傘進入賣場,將雨傘放置在賣場大門口置物架,待逛完賣場後欲離開時發現,原本雨傘置物架內卻找不到自己心愛的雨傘,直覺可能遭人竊取走,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員警發現該雨傘置物架上,有標示寫著「機車停車場借用傘」,這時郭、翁等2員向報案人周男解釋,不見的雨傘可能置放在機車停車場處的借用傘架內,周男一臉茫然滿臉疑惑表示,請問警方為何會知道如此,員警表示曾有處理過相同情況,雨傘錯放以為遭竊,並告知這是賣場貼心服務措施,係讓顧客於大門口至機車停車場處可以暫時使用的借用傘,以至於不會淋濕全身。
經前往機車停車場處所放置的借用傘架,果真發現周男的雨傘在該傘架內,周男恍然大悟係自己的疏忽,直呼很不好意思,頻頻向員警道謝,感謝警方的執勤經驗,讓他能順利找尋到心愛的雨傘,以後不會再將雨傘亂放置在借用傘架區,避免造成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