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謝榮浤報導】
鑑於近來全國頻傳行人交通事故憾事,台中市警察局為強化行人安全、提升駕駛與行人的守法意識,自持續推動「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以來,展現強而有力的執法作為。根據統計,114年上半年共計取締3萬6,306件與行人安全相關的交通違規案件,明確表達警方維護路權、守護市民安全的決心。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違規件數前三名依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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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27,70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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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4,1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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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不停讓行人:3,073件
上述違規類型,不僅是交通違規的主因,也直接關聯到嚴重行人事故的發生。114年1月至6月期間,台中市已有14名行人因事故在24小時內死亡,其中11人為行人本身違規,佔比高達78.6%。其中,「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為最常見的違規模式,凸顯行人違規亦是不容忽視的肇因之一。
台中市警察局強調,保護行人安全絕非單靠駕駛自律,行人本身也須自覺遵守交通規範。尤其在道路穿越行為上,切勿貪圖一時便利而任意穿越馬路,避免陷自身於風險。
交通部已於114年6月30日修正施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針對多次違規與肇事駕駛人加重處罰,具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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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導致行人輕傷者,最高處罰金調升至新臺幣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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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重傷或死亡者,一律裁罰最高額新臺幣36,000元。
透過加重罰則,提升對駕駛者的警示力,以遏止「車不讓人」的違規僥倖心態。
市警局表示,未來將持續滾動修正執法策略,要求各分局針對轄區高風險路口加強取締重點違規行為,特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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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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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不停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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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搶快提前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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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任意穿越道路
此外,警方亦將持續透過學校、社區與媒體進行交通安全宣導,期盼從源頭強化全民交通意識。
市警局長李文章愷呼籲,所有市民朋友都應成為行人安全的守護者。行人應遵守交通號誌與標線,不於行走中滑手機、逗留或追逐打鬧;駕駛人則應隨時注意行人動態,於路口減速並主動禮讓。唯有「駕行相互尊重、守法並行」,才能真正打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
台中市警察局將持續以「零容忍」態度強化行人路權保障,與市民共同守護每一條斑馬線上的安全與尊嚴。